你也想成為街頭藝人嗎?台北市街頭藝人審查開始囉!
臺北市文化局98年第1期「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展演許可」審議,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始接受報名。
想成為街頭藝人,可以書面、網路報名或親至台北市文化局服務櫃檯報名。
申請資格年限為16歲以上,分為個人組與團體組受理報名。
報名時須繳納行政規費:個人組新臺幣500元,團體組(限2~10人)新臺幣1000元整。
臺北市文化局98年第1期「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展演許可」審議,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始接受報名。
想成為街頭藝人,可以書面、網路報名或親至台北市文化局服務櫃檯報名。
申請資格年限為16歲以上,分為個人組與團體組受理報名。
報名時須繳納行政規費:個人組新臺幣500元,團體組(限2~10人)新臺幣1000元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