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街頭藝人可至臺北縣文化局申請核發臺北縣街頭藝人證照囉~
新聞發佈日期:2008-09-08
1.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於97年9月1日至22日開始受理報名臺北縣街頭藝人申請,預訂於10月5日假板橋435藝文特區後廣場舉行審查會活動。其中有謂:「凡已取得臺北市或基隆市街頭藝人證者:可免經審查,直接換發臺北縣街頭藝人證,需檢附臺北市與基隆市有效期限內之街頭藝人證影本,至北縣政府文化局申請核發街頭藝人證。」
新聞發佈日期:2008-09-08
1.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於97年9月1日至22日開始受理報名臺北縣街頭藝人申請,預訂於10月5日假板橋435藝文特區後廣場舉行審查會活動。其中有謂:「凡已取得臺北市或基隆市街頭藝人證者:可免經審查,直接換發臺北縣街頭藝人證,需檢附臺北市與基隆市有效期限內之街頭藝人證影本,至北縣政府文化局申請核發街頭藝人證。」